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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义网讯(通讯员周建银 雷力川)“非常感谢,没有你们的帮助,这笔钱还不知要怎么办呢。”通过湖南省祁阳市检察院“支持起诉+诉前调解”,陈某春、陈某元等18名农民工被扣住的工资有了着落。8月18日,在该院办案人员的见证下,陈某春、陈某元等人在祁阳市梅溪镇某村活动中心收到了被扣的工资。
据悉,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,陈某春等18人在陈某喜位于梅溪镇某村的自建房项目中从事砌墙、粉刷、装木板等劳务性建房工作。在务工期间,陈某喜支付了陈某春等18人的部分工资。至2023年5月,陈某喜与陈某春等18人进行了结算,陈某喜还欠陈某春等18人8万余元工资。因在建房过程中,顶楼盖瓦存在问题导致漏水,陈某喜对剩余的8万余元工资不愿支付。陈某春等18人多次向陈某喜催要拖欠的工资款,陈某喜则以房屋的质量问题推脱。
陈某春等人向多部门求助无效,无奈之下向祁阳市检察院寻求帮助。承办检察官收到线索后,一边帮助陈某春等人制作民事起诉状,一边找到当事双方了解双方分歧的症结所在。本着调解结案的心态,承办检察官组织当事双方于8月11日进行调解,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,约定陈某喜于8月18日一次性结清陈某春等人的工资款,陈某春等人从总工资款中扣除5000元作为陈某喜的补偿。
下一步,祁阳市检察院将继续以案说法、以情动人,做有司法情怀和检察温度的农民工“护薪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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